11月10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安部已组织完成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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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258—XX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机动车检验带来了系统性、全方位的深远影响。本文将该征求意见稿与《GB7258—2017》进行对比解读及重点提炼,旨在帮助更易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和新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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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修订概况
版本代替
本文件将替代GB7258—2017,是第五次修订。
结构变化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新增多个章节和条款,特别是针对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车辆安全装置等。
适用范围
明确不适用于有轨电车、部分轮式专用机械车、叉车等。
二、主要技术变化与新增内容
1、术语与定义更新
新增“旅居列车”定义(3.4.2)。修改“旅居车”“专项作业车”“纯电动汽车”“挂车”“摩托车”等术语。明确“汽车”包括特定三类三轮车辆2、整车标志与识别
强化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要求,特别是对乘用车、半挂车、中置轴挂车。新增电机型号和编号标识要求(4.1.4)。明确ECU应记载车辆识别代号(4.1.5)。3、整车安全装置新增
4.7.1~4.7.6 新增多项安全系统要求:
车道保持辅助系统(LKAS)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或盲区监测系统驾驶人注意力监测系统(DMS)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AECS)4、制动系统升级
新增再生制动系统要求(7.1.9, 7.1.10)。强化电控制动系统(EBS)和制动辅助系统(BAS)的装备要求。新增电子驻车制动解除和自动驻车系统要求(7.4.6, 7.4.7)。5、电气与照明系统
明确可闪烁的外部灯具种类(8.1.2)。新增车载电子数据记录设备读取要求(8.6.7, 8.6.8)。强化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数据接口和充电安全要求。6、轮胎与车轮
新增部分车型必须装备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或爆胎应急防护装置(9.2.4, 9.2.5)。限制部分货车轮胎名义宽度(9.1.6)。7、车身与座椅安全
新增车门自动解锁要求(11.5.3)。强化座椅尺寸、布置、安全带提醒装置等要求。新增旅居车铺位宽度要求(11.6.7)。8、安全防护装置强化
新增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专项安全要求(12.13),包括:
低速提示音电池底部碰撞防护泄压通道预留热事件报警与动力切断新增摩托车乘员头盔配备要求(12.15.9)。9、新增“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章节(4.18)
明确系统激活条件、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边界提示、数据记录等要求。
强调驾驶人责任与系统局限性。
10、新增“应急救援单”要求(4.21.5)
要求车辆配备包含高压系统断电、拖车模式等操作说明的应急救援单。
三、新增专项车型要求
1、轮式专用机械车(4.19)
明确标识、尺寸、制动、照明、防护等要求。
2、特型机动车(4.20)
针对超出GB 1589尺寸/质量的车辆,提出专门技术要求。
四、标准实施过渡期(第15章)
分三阶段实施:13个月、25个月、37个月后对新生产车执行。涉及电子稳定性控制、安全带提醒、电池安全、自动驾驶辅助系统等多项内容。车企可提前执行,视为符合要求。五、本次修订的核心导向
电动化与智能化: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规范。被动与主动安全并重:新增多项主动安全系统,强化车身结构、座椅、防护装置等。数据化与可追溯:强化车辆识别、数据记录、故障预警与读取能力。分类管理:对专用车、特型车、旅居车等提出更细化要求。逐步推进:设置过渡期,平衡技术升级与产业适应性。Copyright © 2025 樱桃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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