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车企放弃“凭证”?!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监管全景!
作者:樱桃汽车网 发布时间:2025-11-19 05:11:58 阅读量:0

第一财经从多家中小供应商处获悉,此前车企往往通过“链”与供应商结算,比如比亚迪的“迪链”、长城汽车的“长城链”。而目前,车企正在逐步改变此类结算方式,转向电汇、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结算方式,进一步缩短供应商回款周期。

“(我们)迪链确实不用了,合同都已经改了。这是(比亚迪)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开票额大的供应商目前还是迪链。”一家供应商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同时表示,长城链之前也取消了。

有广东地区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告诉第一财经,在今年8月末已经收到了60天账期调整后的第一笔电汇,且在相关供应合同中修改了结算方式。此前,“链”结算方式的回款周期需要等待超过三个月的时间。

早在2022年9月,国家能源局曾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

又一车企放弃“凭证”?!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监管全景!-1

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事先明确约定使用非现金结算支付的,应使用现金结算支付,不得使用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业务规则、业务形式、应用场景与票据类似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企业自设电子债务凭证工具延期支付。

电网企业如确需使用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延期支付电费的,应采取买方付息等方式承担资金成本和兑付风险,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明确支付条件。

这是首个行业监管部门对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基于行业及场景应用的监管规定。

2024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577号建议的答复》时,就人大代表提出的重新启动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的建议进行回复,从回复中可以看出,财务公司短期内回复“一头在外”试点似已无望!

金监总局认为:财务公司开展“一头在外”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的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实际是为企业集团外的交易对手提供融资服务,超出了财务公司服务集团及成员单位的基本定位。据调查,在财务公司试点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期间,有些大型企业集团依托产业链优势地位,一方面将产业链上游企业的结算方式,由原来的现金结算改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结算或者延期付款方式,另一方面又通过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提供的“一头在外”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向上游企业收取融资利息,形成了一边故意占用上游企业资金,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一边通过财务公司赚取资金利息,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两头吃”问题,产生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这是首个金融监管部门因“两头吃”对一类机构取缔业务范围的监管规定。

此前报道:目前已有监管机构对个别社会影响较大的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平台提出更严监管要求,个别平台或将面临更改、压缩规模乃至其他更严重监管后果的结局。

来源:网络

特别是在十五五即将到来的情况下,利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工具损害中小企业利益,加剧产业内卷的行为更会受到重点关注。今天稍早时分分,亦有媒体报道,某大型企业逐步取消/放弃凭证业务。

根据上述规律,如个别行业因为凭证使用引起广泛不良社会影响,不排除监管进一步在行业范围内进行从严监管。

这再一次反映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所面临的监管复杂性:在金融产品一侧,虽然77号文对产品予以正名,自律监管框架也已建立。但在保障中小企业支付等方面,也要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管。

小供注意到,2020年以来,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已形成了机构监管、国资监管、行业监管、产品监管的监管体系。

在机构监管方面,财务公司已被取消业务资格。随之而来的77号文及相关资料机构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商业银行等开展该类业务予以明确规定。

在国资监管监管方面,自2021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曾针对中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出台多项政策,也曾在内部会议点名通报部分央企平台高息套利、高额收费等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支付相关规定。甚至国资委一度叫停央企对中小企业的非现金支付,但由于实施难度较大,目前不了了之。

在行业监管方面,国家能源局对电力行业、工信等相关机构对汽车制造行业等的指导也有多发。

在产品监管方面,77号文及自律监管规则已形成了对凭证开立、转让、融资、到期付款、中登登记、清算等的系统管理。

回到核心企业平台,未来监管对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平台的监管将或将有大量注意力放在“两头吃”及保障中小企业支付上面来,如果社会不良影响汹涌,不排除监管再次重拳出击。

进一步地,小供认为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应当将平台的确权功能与金融功能进一步隔离,核心企业要更加强调自己打造的是“保障中小企业支付的确权平台”而非“金融平台”,强调自己打造的是集团内部公共服务平台而非“盈利平台”....

在此基础上,核心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最应该发挥的功能是:开放场景、共享数据。向金融机构开放多元产业链业务场景,与金融机构共享多维产业场景数据,基于场景和数据,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独立供应链金融服务(避免核心企业自己开展金融业务,产生瓜田李下“两头吃”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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